近日,新三板掛牌公司參仙源因少計成本、價格不公允的關聯(lián)交易等方式虛增利潤1.29億元,被證監(jiān)會立案調查并行政處罰,責令公司改正并處以 60 萬元罰款。而先后作為參仙源保薦、督導主板券商的國金證券(13.730, 0.00, 0.00%)和國泰君安(18.070,0.00, 0.00%),則并未受到處罰。
編造1.29億元利潤 參仙源被罰
證監(jiān)會7月7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,經查明,2013年參仙源將外購野山參作為自挖野山參銷售,少計成本5538.22萬元,虛增利潤5538.22萬元;將野山參以不公允價格銷售給關聯(lián)企業(yè)遼寧參仙源酒業(yè)有限公司,虛增收入7372.93萬元,虛增利潤7372.93萬元。兩項合計達1.29億。
2014年12月8日,參仙源在全國中小企業(yè)股份轉讓系統(tǒng)掛牌,其在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中披露了虛增的2013年利潤。
對于參仙源的上述違法行為,時任公司董事長于成波和時任總經理李殿文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,時任財務總監(jiān)趙冬穎、董事肖林、吳文莉、蔣群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。
證監(jiān)會決定:責令參仙源改正,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;對于成波、李殿文給予警告,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;對趙冬穎給予警告,并處以10萬元罰款;對肖林、吳文莉、蔣群給予警告,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。
國泰君安稱“來得晚” 國金提前打好“預防針”
針對虛增利潤一事,此時作為參仙源督導主辦券商的國泰君安發(fā)布公告,稱“公司上述涉嫌違法的情況發(fā)生于2013年,國泰君安尚未成為其主辦券商,亦非其推薦掛牌券商。”
而作為參仙源登陸新三板時的保薦券商,國金證券在當時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中表示,“主辦券商現(xiàn)場抽查了野山參的種植區(qū)域進行查看,但是由于野山參種植面積廣泛,主辦券商無法進行全部查看。同時,由于野山參在地下生長,主辦券商也無法核實野山參的存活率以及數(shù)量。”
國金證券這番表述,也為參仙源將外購野山參作為自挖野山參銷售,從而少計成本打好了“預防針”。
今年4月份,由于股票發(fā)行違規(guī)、重大資產重組違規(guī),參仙源、其董事長于建波、信息披露負責人蘭鵬已經被股轉系統(tǒng)出具警示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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