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先生花9萬余元買的兩臺“天價”手機頻出故障,給自己帶來不少麻煩(周斌 攝)
本報訊 (記者 周斌) 湘潭的王先生去年11月11日花9.5萬元在長沙一商場買了兩臺Vertu牌手機后,從第二個月起就因為手機各種各樣的問題頻繁往返湘潭與長沙之間。眼看一年的保修期即將過去,無可奈何的王先生16日來到長沙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求助,希望消費者的“娘家人”出面為自己維權(quán)。
“天價”手機故障頻發(fā)
“我現(xiàn)在也不要求退貨,只要求能夠換其他品牌的手機就行!”面對12315指揮中心的接待人員,王先生大吐苦水。原來,去年11月11日,王先生在長沙五一大道上的新世界商場購物時,被一款標價數(shù)萬元的“Vertu”牌手機吸引。店員介紹說,這種手機是特殊材料純手工制作,按鍵鑲嵌紅寶石,藍寶石屏幕,“是世界上公認的身份和財富的象征”。“我當時只花了不到20分鐘就作出決定,分別花5.2萬元和3.95萬元購買了兩臺不同型號的Vertu手機,一臺自用一臺送給妻子。”王先生說,他還花3000多元購買了一個皮套,總計花費9.5萬元。
然而,兩臺手機使用一個月后,王先生就發(fā)現(xiàn)電池基本上只能用一天。后在店員的勸說下,他又花1800元給手機配了個車載充電器。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他妻子使用的手機的導(dǎo)航鍵竟然脫落了。第三個月開始,更煩人的事情出現(xiàn)了:兩臺手機都出現(xiàn)“串碼”,明明發(fā)的是A信息,朋友接收到的卻是B信息。他向12315指揮中心的接待人員演示說:“你看,這是6月30日我發(fā)送給朋友的信息,發(fā)件箱里的信息顯示‘部分文字丟失’。”王先生打開手機的發(fā)件箱,里面存了十幾條顯示“部分文字丟失”的信息。
維修費用也是“天價”
為討個說法,王先生先后多次來到長沙,而商家對于王先生的要求一直沒有給一個明確答復(fù)。今年5月24日,王先生把那臺3.95萬元的手機送去維修,另一臺特意留在了家里。20多天后,王先生接到專柜的電話,稱鑒定結(jié)果顯示手機是人為摔壞,需要交6000多元的維修費。
王先生對于這樣的鑒定結(jié)果表示詫異,他說手機從未摔過。“就算摔過,那怎么解釋兩臺出現(xiàn)了同樣的問題?難道兩臺都摔過,而且摔出了同樣的故障?”就如何進行維修的問題,王先生先后與商家進行了多次溝通。Vertu的經(jīng)銷商先是答應(yīng)免除三分之一的維修費用,第二次又答應(yīng)免除三分之二的維修費,第三次答應(yīng)全免維修費。但對于王先生第二臺手機的維修問題,卻始終沒有表態(tài)。
16日下午,記者隨王先生一起到新世界商場Vertu專柜協(xié)商此事。專柜負責人表示,廠方鑒定的結(jié)果為人為損壞,只能按照人為損壞的標準來維修。對于王先生更換手機的要求,專柜負責人表示不能答復(fù)。
工商部門提醒理性消費
長沙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副主任袁俊表示,根據(jù)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手機每天的折舊率為0.5%,也就是說一臺手機在200天后就被“折舊”完了。如果王先生選擇退貨,按照折舊來計算,這兩臺手機已經(jīng)沒有多少殘值。袁俊提醒,消費者購買高價消費品時一定要理性對待,購買之前要對產(chǎn)品有詳細的了解;出現(xiàn)問題后要及時向管理部門反映,并注意把相關(guān)票據(jù)保管好。
目前,長沙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已把王先生的投訴轉(zhuǎn)交相關(guān)部門,本周將安排人員組織王先生與商場進行調(diào)解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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