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28日,中國房地產業(yè)的一樁陳年大案重新回到媒體的視野。
當日,“失蹤”近一年的廣東置地前董事會主席王璟在廣州市越秀區(qū)法院出庭受審。
從事地產業(yè)之前,王璟曾在1987—2001年間任職廣東省政府部門,參與廣東省地產相關政策的制定。下海后,加盟廣東恒升(HengSheng)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,擔任助理總裁,主導開發(fā)廣東省內數個高端住宅項目,于2007年在“避稅天堂”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立廣州置地投資有限公司。
多年在政府相關部門積累的人脈等資源,為其低價拿地,以及取得動漫星城、都匯168等優(yōu)質地段項目奠定了“優(yōu)勢”。
但這只是冰山一角,王璟最厲害的“人脈”來自于資本資源:交通銀行。
根據越秀區(qū)法院的公示及相關報道,王璟與交通銀行廣州分行行長劉昌明關系非同一般。
理論上,交通銀行最多可以向一個客戶貸出3億元,超出就要向總部匯報,但劉昌明為王璟控制的三個項目公司直接貸款就達20余項,合計17億元。而“廣交行案”共98億元涉案違規(guī)貸款中,最終流入廣東置地名下的有46億元之巨。
此案的另一主角劉昌明現已外逃。
現任廣東置地CEO托尼?奈特我自己的使命是努力追回國外股東的投資。
交行總行投資部這些項目都是處于地鐵周邊的好項目,目前官方估值還高于之前從交行的違法貸款額度。以后可以通過拍賣等各種形式處理,就算可能有損失,但交行已經提前在今年的利潤中做好撥備。
《財經》交行巨額的違法貸款流向廣東置地旗下多個項目,多年來竟以正常貸款的形式,躲過了交行內審、外部審計師和監(jiān)管部門的眼睛,這讓人很難想象。
財經網網友這個案子水不是一般的深,騙貸總額竟然占到廣州分行10%。這不是劉昌明一個人的問題,而是交通銀行的內容管理體制問題。
《競爭力》中國房地產業(yè)屢出大案,動輒幾十億,表面是案件當事人之間的骯臟交易,背后是銀行對房地產業(yè)的過度看好,哪怕有一塊地皮抵押,都將壞賬不壞。
地權的誘惑
“炒房區(qū)長”、“炒房處長”2007年10月,上海浦東區(qū)原區(qū)長康慧軍被雙規(guī),低價置房16處,并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,于2009年被判無期;2009年8月,“炒房處長”陶建國以29套住房刷新紀錄,職位為上海浦東新區(qū)外高橋保稅區(qū)管委會原規(guī)劃建設處處長。
廣州地產國企董事長受賄案 2008年6月,廣州市最大地產國企城市建設開發(fā)集團公司原董事長、廣州市天河區(qū)政府原副區(qū)長李飛因受賄人民幣104萬元,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10萬元。
重慶地產窩案 2008年11月,重慶市規(guī)劃局原副局長梁曉琦被判死緩。他在為官10年中,以調整容積率、增加商業(yè)設施用地、減少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等方式,為多家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謀取巨額利益,受賄1589萬元。共有7名廳局級官員卷入此案先后獲刑。
周良洛地產弊案2008年12月,北京已成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李平獲刑10年,受賄者海淀區(qū)原區(qū)長周良洛被判死緩。李平為取得西北旺“竹園”項目,向大學同學周良洛行賄200萬元。周良洛為官14載,收受賄賂達1672萬元,有九成來自土地審批和房產項目。
上海社保案“南郊別墅土地案” 2008年12月,上海電氣(集團)總公司原董事長王成明終審被判死緩,王成明受賄21萬元,并在“南郊別墅”地塊轉讓過程中,通過若干次轉讓、變更,不出一分錢獲得了上億資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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