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仁山作
本報昨天關于投票公司“黑手”伸向青少年競賽活動的報道曝光后,立即引起巨大關注。很多市民不明白在“一個IP地址只能投一票”的嚴格規(guī)定下,投票公司怎么可能操縱票數(shù),他們究竟是怎樣破壞游戲的公平?
記者隨之展開了更深入的調(diào)查,令人意外的是,投票公司的生存土壤竟然就是這些想追求更公平的競賽、評選活動本身。“海選”游戲,不僅挖掘了“平民明星”,還成了投票公司的“搖錢樹”。
想當“平民明星”刷票就行?
當四年前湖南衛(wèi)視的《超級女聲》在中國創(chuàng)造了一個奇跡后,一種追求更公開、更公平的“海選”游戲一時“風頭無兩”,而且越來越多的競賽、評選,都逐漸添加了來自網(wǎng)絡、手機短信、語音記錄等“選票”形式。
漸漸地,從叫幾個親友、同學、同事“投票”,到讓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幫忙“關注”,再到找公關公司做宣傳后的“唱票”,一種“更專業(yè)”的名叫“投票公司”的冒了出來:刷票吧。
就這樣,“海選”游戲中的票數(shù)飆升有了秘密武器———要當“平民明星”并不難,刷票就行了。
“我們就接到過這樣的電話,對方說是‘專業(yè)投票公司’,能幫孩子投有效的網(wǎng)絡選票,每張票是1元,票量大的話還可以打折。”雛鷹爭章之星競賽活動一位選手的母親告訴記者,“我們不會去‘買’,實在不想孩子在小時候就被染黑。”該母親話鋒一轉,忿忿不平:“但不明白,為什么一個手機號只能投一次票,一個IP地址只能計算一次,這些人還有運作的空間?”
“專業(yè)投票”到底有多專業(yè)?
究竟,他們怎么弄的票?是雇的人特別多,還是出的錢特別多?
“既不需要特別多的人,也不需要特別多的錢!”昨天下午,某全球500強企業(yè)做通信服務技術支持的高級工程師Richard向記者透露了投票公司的“神秘飆票術”:
第一,針對互聯(lián)網(wǎng)投票的,通常有關方面會要求一個獨立的IP地址只能確認一次投票。這種投票方式比過去用身份證號碼有進步,但同樣擺脫不了被造假的命運。造假者可以通過“后門”或“木馬”控制大量擁有真實IP地址的電腦進行投票,從而看起來像是從不同的IP進行的投票。
第二,針對手機短信投票方式的,通常會要求一個手機號碼只能有一次有效投票權。但要突破也不難,有的投票機構控制了大量手機空號;有的則可以使用專門的設備和軟件來發(fā)送投票短信,這些專門的設備和軟件可以隨意更改短信發(fā)送方的電話號碼,從而看起來像是不同的人投的票。
第三,針對語音投票的,即通過自動系統(tǒng)的語音提示,按鍵投票。目前可以通過IP電話或網(wǎng)絡電話,采用專門的自動投票軟件大規(guī)模投票。
華南理工大學網(wǎng)絡傳播副教授黃桂萍說,“表面看來,這個游戲是公平的,公開的,不存在暗箱操作的。因為過去參賽者可能可以買通5個評委,但現(xiàn)在就不可能買通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公眾評委,因此,大家也樂于接受這樣的評選結果。”黃桂萍說,“然而一旦有了非法的技術支持,想出名的人就會想方設法地出名,于是,從‘收買人心’變成了‘收買選票’。”
幫別人出名,他們獲利豐厚
幫別人出名后,作為“幕后技術支持”的投票公司靠什么去實現(xiàn)贏利?
“正因為懂技術,他們就能把成本控制得很低。也就是說,一個所謂的‘投票公司’如果能釣到一條要當冠軍的‘大魚’,那么基本上就能獲得豐厚利潤。”Richard舉例,比方說一條短信費0.1元,如果要1萬張票,就是1000元,他們可以向“大魚”開價800元,對方可能感覺便宜,一下就答應了,但不知道軟件成本可能只有幾十元,純利潤高達700元以上。
“即使是比較笨的辦法,買打折的IP電話卡,利潤也很豐厚。”記者按照在市場可以六折購買IP電話的普通業(yè)務計算,一張100元面值的IP電話卡,打六折60元購買后,通過語音投票,實際可投100元信息費的選票。“如果規(guī)模批發(fā)的話,利潤會更大。”[page]
一位行內(nèi)人士還透露,有的投票公司背后還可能有評選活動承辦平臺(網(wǎng)絡等),甚至活動本身“瓜葛”。因為有的投票承辦平臺是可收取信息、廣告等收入的。這意味著,投票越多,投票承辦方的收益越大,甚至點擊率越高,得到的廣告收入也越大。
“利潤空間可以達到幾倍至十幾倍以上的買賣,誰都想做,問題是這完全違背了公平競技的初衷。嚴重的,將會使社會的誠信價值體系分崩離析。”黃桂萍說,“任何投票,都應該是嚴肅的事情,后者將會使越來越多的人形成‘有錢萬事通’的思維模式,敗壞風氣,應當嚴厲禁止。”
投票公司“飆票術”大起底
■網(wǎng)絡投票通過“后門”或“木馬”控制大量擁有真實IP地址的電腦進行投票
■短信投票控制大量手機空號,有的使用專門的設備和軟件來發(fā)送投票短信
■語音投票通過IP電話或網(wǎng)絡電話,采用專門的自動投票軟件大規(guī)模投票
撰文:本報記者 謝苗楓 統(tǒng)籌:段功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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