挖貝網(wǎng) 3月26日消息,天龍新材(839221)在申報掛牌期間和掛牌后為關聯(lián)方擔保,未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及時審議,原董事長趙旱雨被處罰。
公告顯示,天龍新材在申報掛牌期間,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作為保證人與債權人上海浦東發(fā)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簽訂了《最高額保證合同》,為該債權人與公司關聯(lián)方浙江天龍數(shù)碼印染有限公司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金額 18,000 萬元的保證擔保,擔保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至 2019 年 5 月 27 日。
天龍新材掛牌后,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作為保證人為關聯(lián)方天龍數(shù)碼向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(yè)銀行申請1620 萬元貸款提供了等額擔保。
相關公告稱,上述對外擔保事項均未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及時審議,也未通知主辦券商進行信息披露。
對此,全國股轉公司對天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趙旱雨、時任董事會秘書戴瓔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(jiān)管措施。天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時任董事長趙旱雨、時任董事會秘書戴瓔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5 個轉讓日內我司提交書面承諾。
實際控制人早已易人
2017年8月份,天龍新材發(fā)布相關實際控制人變更公告,公司實控人由趙旱雨、鐘挺變?yōu)橹薪ú摹?/p>
根據(jù)《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》(【2017】京仲裁字第 0993 號) 和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(【2017】遼 07 執(zhí) 92 號)執(zhí)行裁定書:
1、浙江柯迪隆紡織有限公司向中建材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過戶天 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83,400,000 股;
2、浙江天龍輕紡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建材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過戶 天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7,200,000 股。
根據(jù)《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書》( 【2017】京仲裁字第 0994 號) 和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(【2017】遼 07 執(zhí) 93 號)執(zhí)行裁定書:
1、浙江柯迪隆紡織有限公司向中建材國際裝備有限公司過戶天 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55,600,000 股;
2、浙江天龍輕紡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建材國際裝備有限公司過戶 天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4,800,000 股;
上述裁決和裁定執(zhí)行后,中建材通用機械有限公司持有480,600,000 股本公司的股份,占本公司總股本的 54%;中建材國際裝備有限公司持有 320,400,000 股本公司的股份,占本公司總股本的 36%;中建材通用機械有限公司、中建材國際裝備有限公司合計持有 801,000,000 股本公司股份,占本公司總股本的 9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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