挖貝網訊 7月21日消息,新三板掛牌企業(yè)希爾電子(835952)今日發(fā)布公告,自然人王新龍因種植的桂花樹被損毀,將希爾電子及其他3名被告訴至法院,要求4名被告賠償桂花樹損失363.8萬元,并分別向其進行書面道歉。7月4日,訴訟已被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(qū)人民法院受理,并將于8月10日開庭。
據悉,王新龍本次訴訟依據為希爾電子廠區(qū)坐落在其原種樹土地上。
王新龍于2009年得知其種植桂花樹所在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,后續(xù)了解到該土地使用權已經由希爾電子取得。2012年7月28日,樂山市嘉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(下稱:嘉樂建筑 帶頭組織施工隊的人為鐘明強)在平整政府征用的土地時將王新龍種植的桂花樹損毀。
同時,王新龍認為,樂山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管理委員會(下稱:高新區(qū)管委會)作為行政區(qū)域管理的直接負責機關,對在自身轄區(qū)內的重大拆遷、安置、補償的問題方面有管理失職。
因此,王新龍將希爾電子、嘉樂建筑、鐘明強、高新區(qū)管委會一起訴至法院,要求4名被告(連帶責任)賠償桂花樹損失363.8萬元;分別向其進行書面道歉;并共同承擔本案訴訟費。
希爾電子稱,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(guī)定:平整土地系土地使用權出讓方行為,公司系受讓方且獲取土地時手續(xù)合法合規(guī),因此預計公司無需承擔該民事侵權糾紛項下責任。
希爾電子表示,預計本次訴訟不會對公司經營、財務方面產生影響。
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,希爾電子今年3月4日在新三板掛牌,屬于半導體分立器件制造業(yè),主營業(yè)務為整流橋、整流模塊等器件及配套產品的研發(fā)、制造與銷售,主要客戶群體為電焊機、電磁爐、空調、變頻器及電源行業(yè)等。2014年度、2015年度,分別實現(xiàn)營業(yè)收入7568.39萬元、7136.15萬元;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-189.33萬元、-486.31萬元。
7月11日,希爾電子完成一筆金額為2054.4萬元的募資,用于補充流動資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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