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尋釁滋事、聚眾斗毆和敲詐勒索受審
昨天上午,中大恒基原老總劉益良和哥哥劉永科以及15名手下再度受審。對于檢方指控的尋釁滋事、聚眾斗毆和敲詐勒索三項罪名,劉益良當庭否認。對于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,劉益良提出愿為哥哥劉永科擔責。
庭審:
當庭否認三項指控罪名
因被控犯有尋釁滋事、聚眾斗毆和敲詐勒索三項罪名,昨天,原中大恒基董事長劉益良再度于海淀法院受審。一同被審理的還有劉益良的哥哥劉永科,以及15名原中大恒基高管。在庭審中,劉益良對于檢方的指控予以否認。他認為,公訴人適用法律不當。劉益良的辯護律師曾向媒體表示,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已過去多年,多是由民事糾紛引發(fā),且大都已由公安機關處理,應屬于治安處罰范圍。
除劉益良、劉永科弟兄外,另外15名原中大恒基高管均表示對自己曾經(jīng)的行為非?;诤?。15人中唯一一名女性被告當庭痛哭失聲,她表示自己當初發(fā)現(xiàn)中大恒基的黑社會作風后,立即離開了該公司,目前已開始經(jīng)營自己的公司。
事件:
拒付裝修尾款遭群毆
刑事部分審理結束后,法院又對附帶民事部分進行審理。曾遭劉益良兄弟帶人毆打的受害人李敏(化名)來到法庭,向劉氏兄弟提出民事賠償訴訟,索賠醫(yī)藥費、財產(chǎn)損失等5萬余元。
據(jù)受害人李敏介紹,2002年,她委托劉永科的裝修公司進行裝修,由于質量出現(xiàn)問題,雙方發(fā)生爭執(zhí),李敏因此沒有給付部分裝修尾款。2002年6月15日,劉益良、劉永科糾集了30余人來到李敏和丈夫經(jīng)營的店鋪進行打砸,并將夫婦二人打傷。當晚,劉益良弟兄又帶數(shù)十人到李敏家中,將其住宅門鎖封,房屋外墻寫滿“欠債還錢”的字樣。李敏說,此事發(fā)生后給自己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,不敢在家中居住,還多次去看心理醫(yī)生。
進展:
弟愿替兄擔賠償責任
劉益良表示接受李敏的賠償要求,而劉永科則表示,在因糾紛引發(fā)的斗毆中自己也是受害者,因此拒絕承擔責任。
當法官質問,既然是受害者,為何對方有傷殘證明,而你卻無法出具時,劉永科無言以對。劉益良隨后表示,愿意替哥哥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
據(jù)了解,此案將擇日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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